离谱!群众报警求助以为驾驶员患病,交警处置时发现原来是酒驾睡着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5-19 13:42:00    

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19日讯(全媒体记者 何乐)18日上午8时许,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芙蓉大队九中队接群众紧急报警,称人民路马王堆路口西往东方向,一辆牌照为湘A2****的小型轿车滞留在直行车道,连续多轮绿灯未启动,驾驶人疑似突发疾病昏迷。接警后,民警火速抵达现场。

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,涉事车辆处于启动状态,驾驶位上一名男子双眼紧闭,瘫坐在座位上,对后方车辆的持续鸣笛毫无反应。民警立即拍打车窗并高声呼叫,男子这才艰难地降下车窗,一股浓烈的酒气随之扑面而来。经现场呼气检测,驾驶人肖某(男,32岁)体内酒精含量达70mg/100ml,构成饮酒驾驶。

经民警询问,前一天夜里,他与朋友在高桥某夜宵摊聚会喝酒,一直喝到凌晨3时左右,期间大约喝了3瓶精酿啤酒。在朋友处短暂休息了3个小时后,肖某自认为已经酒醒,于是在7时左右打车到火车站取车,然后冒险驾车上路。由于酒精代谢不完全,再加上严重睡眠不足,肖某驾车行至事发路口等红灯时,竟陷入昏睡状态,直到交警将他唤醒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,肖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将面临2000元罚款、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
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:人体代谢酒精的速度大约为10—15mg/小时,以肖某饮用的1500ml精酿啤酒(酒精度约5%)来计算,完全代谢需要10小时以上。如果驾驶人不确定体内的酒精是否完全消解,建议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车。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,不仅会危及自身安全,还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。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杜绝酒驾行为,确保行车安全。